为切实保障学生权益、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、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9〕1号)、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9〕3号)、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8〕13号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,新生入学后,我校各学院对新生纸质档案、电子档案、党团关系等材料进行了整理核对,并对新生身份信息、身心健康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。
截止9月底,各学院在复查过程中未发现异常情况。至此,我校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圆满结束。